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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长工作职责

 1、校长对学校工作负全面责任,领导和组织全校师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民办教育法律、法规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

 2、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、校委会、教职员工大会以及校长认为必须亲自主持的有关会议,对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。

 3、 负责组织制订学校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 4、 审批教务工作计划、政教工作计划、财务预算决算计划,并做好实施各项计划的督促检查工作。

 5、 决定全校专、兼职教师和职工的招聘、工资待遇与职务。

 6、 决定学校的办学规模及专业设置。

 7、 负责组织抓好招收新生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。

 8、 组织研究决定对违纪学生的处分。

 9、 抓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协调好学校各个部门的关系。

 10、 带头遵纪守法,公正待人处事,成为师生表率。

 

 
办公室主任职责

  1、 协助校长处理好日常工作。

  2、 起草文稿,做好综合统计文书处理工作。

  3、 做好文件签发、信访咨询、公务接待等工作。

  4、 负责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和传达工作。

  5、 协助校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。

  6、 搞好文件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。

  7、 当好领导参谋,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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